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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令要求智能手机不得预置五大类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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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5:11: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前进者讯]据悉工信部官网昨日公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加强智能手机的入网管理,其中对于公众抱怨已久的恶意软件,明令要求“不得预置五大类软件”。

       工信部指出,近年来移动智能终端快速发展,在给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新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如未经用户允许收集用户信息等,严重损害了用户合法权益。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条例》、《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知》提出移动智能终端应当符合《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通信行业标准的一级安全能力要求,并要求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

1、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

2、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3、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

4、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

5、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这份通知将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执行,之前为企业预留半年过渡期。

       去年6月份,工信部曾就该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而从今年4月到12月,工信部将再度掀起一场垃圾短信息的整治风暴,酝酿许久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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